行标《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预警系统通用技术条件》5月1日起实施

2021-06-28来源:智慧交通网

由清华大学、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起草编制的行标《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安全预警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760-2020)将于2021年5月1日实施。

标准定义了一种“移动或固定设置在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附近、具有道路交通安全信息采集、处理、预警信息发布功能的系统”。一般由信息采集单元、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发布装置和控制单元组成。在技术要求部分,明确了气象信息采集、路面信息采集、交通事件信息采集、交通状态信息采集、信息传输、预警信息接收、预警信息发布、控制单元的基本功能和设备状态监控等具体形式和技术参数。

标准要求,信息采集单元应具备无线或有线通信方式与控制单元建立双向通信的功能;预警信息发布装置接口应包括RS232/RS485数据接口和以太网通信接口。

标准要求,交通事件信息采集单位应能检测拥堵事件、停止事件、逆行事件、抛洒物事件、行人事件等交通事件信息;且检测准确率和漏报率应符合 GB/T 28789 的要求。要求交通状态信息采集单位能检测车辆瞬时速度、车流量、平均速度、时间占有率、车型等交通状态信息;视频采集装置的车辆瞬时速度、车流量、平均速度和时间占有率信息采集的检测精度符合GB/T 24726的要求,微波采集装置的车辆瞬时速度、车流量、平均速度和时间占有率信息采集的检测精度符合 GB/T 20609 的要求; 车型识别准确率不小于 90%。

预警控制单元应能接收信息采集单元以及其他来源的信息,如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信息等,控制单元与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对接要符合 GA/T 1146 的要求;能根据采集信息判断预警等级并形成相应等级的预警信息发布方案;预警信息形式包括文字、图形、视频图像、声音等。

标准文本查看请点击:

http://hbba.sacinfo.org.cn/attachment/downloadStdFile?pk=7f06613811e44543ec1fadf5fec51e3dc9b3bfd7f602de2a1735feb7de344ac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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