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3
中智交协标〔2024〕19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智能交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团体标准项目《智慧高速公路 跨运营主体的交通状态信息交互要求》的研究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附件1)。各单位如有意见请填写《中国智能交通协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回函表》(附件2),于2024年10月13日前反馈至协会邮箱。
为提高标准编制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使该标准更符合行业需求,协会将积极吸纳相关单位参与研究工作并广泛采纳建议,请各单位积极参与该项工作。
联系人:牛老师,宋老师
电 话:010-63701100-1008,1012
邮 箱:ttbz@its-china.org.cn
中国智能交通协会
2024年9月12日
标准概况
本标准规定了智慧高速公路跨运营主体之间的路网交通状态数据交换的基本要求、交互模式、交互信息传输要求、交互信息数据接口和信息安全等。
本标准适用于高速公路网中道路互通的跨运营主体之间的路网交通状态数据交互的设计、建设和管理。通过高速公路不同运营方在道路交汇点附近交换交通状态信息,有助于实现交通管控联动、流量监测、事件预判、安全提醒、个性化导航服务等路网一体化交通出行服务,为智慧高速的建设管理和运营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