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标志内容发布要求》

2025-09-04

标准编号

T/CITSA 71-2025

中文名称

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标志内容发布要求

英文名称

Requirements for the Information Release of Variable Message Signs on Expressways

提出单位

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发布单位

中国智能交通协会

发布日期

2025-08-28

实施日期

2025-09-30

起草单位

浙江温州甬台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商新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工业大学、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铁控股有限公司、云南建设基础设施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越秀(中国)交通基建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警察学院、广西岑兴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广西桂梧高速公路桂阳段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孙胜海、杨旭东、齐建宇、赵晓华、李海舰、姜德宏、谢海锋、魏金强、陈全、吴大勇、李洋、王振华、李振龙、李佳、武英杰、胡雄兵、袁宇、薛晓侠、马浩、胡丹丹、李志宇、刘宇轩、李歌亮、潘怀信、巫娜燕、王婉秋、潘成贵、何志睿、常一鸣、赖振波、唐巧薇、唐捷、吴梁良、朱觉文、李雪兴、朱莉林

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标志内容发布的总体要求、发布形式要求、信息发布流程及信息监管等内容。详细明确了可变信息标志的设置要求、信息分类、发布形式的具体规范,以及从信息采集到发布的完整流程管理。特别对文字信息的字体高度、图形信息的线宽要求、图像信息的分辨率等技术参数做出量化规定,并提供了标准化用语的信息库作为附录支撑。标准适用于全国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标志的安装、信息发布实施及运营维护全生命周期管理。

标准亮点

本标准创新性地构建了"形式-内容-流程-监管"四位一体的技术框架,首次系统整合了文字、图形、图像三种发布形式的协同应用规则。通过附录案例库首次提出可变限速与气象条件、交通拥堵等级的动态匹配模型。针对信息优先级管理,采用"突发公共事件>恶劣天气>交通管制>常规信息"的四级响应机制,并规定紧急信息持续显示、非紧急信息轮播周期≤5分钟等操作细则。标准还要求联网发布时实现可变信息标志与声光报警器、可变限速标志的秒级联动,如事故点上游1km内设备同步响应、限速值5分钟内全路网同步偏差≤5km/h,为智慧高速动态交通管理提供了关键技术支撑。

查看

高速公路可变信息标志内容发布要求.pdf


返回列表

中国智能交通协会  2015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4005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60211号

图文未经许可,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摘编,违者将依法严厉追究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二区7号楼10层

扫一扫 关注ITS世界

扫一扫 关注我们

中国智能交通协会  2015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4005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60211号

图文未经许可,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摘编,违者将依法严厉追究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二区7号楼10层